時間:2017年3月24日(周五)10:00—15:00
一、 全部實行電子轉考。
二、 考生須本人持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)、我校準考證(原件及復印件)、轉出地準考證(原件及復印件)到我校自考辦,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,并在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入)登記表》上簽字。
三、 轉考考生應當在本市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、本科不少于4門合格成績(不包括公共基礎課程)的基礎上,符合學校相關規定,方可在本市申辦畢業手續,具體以畢業審核為準。
四、 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,本市也不辦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課程成績轉入手續。
----來自華東政法大學自考辦,僅供參考,具體以學校公布為準